【行业动态】 | 广电总局整顿电视剧购播 影响有多大?

来源:媒介360

    日前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集了北京、湖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天津、山东、安徽8家省级卫视的电视剧分管领导,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并签署了反对唯收视率论、规范电视剧购播行为的自律公约。

    此前,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,提出包括,颁布规范的购销合同文本、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、单集时长增加至57分钟等等具体建议。

    收视率一直是电视媒体行业内的敏感问题,而收视对赌协议此次因总局的整顿再度被推至风口浪尖。其实,收视对赌本身没问题,用市场(收视率)来说话,评定一个剧该值多少钱。有问题的是收视率不公正,漏洞多易钻空。

对于此次广电总局的整顿,无论是广大观众,还是电视剧制作公司,都表示了支持和赞同,但这个自律公约的影响力有多大,目前还需要观察。


协议规定一:卫视不得乱剪电视剧

    今年10月1日开始,将执行一个协议,到时卫视播出的电视剧集数必须和审批时一致(允许在集数不变的情况下,电视台做适当剪辑)。

    简单来说,以后播出的电视剧,电视台不能根据自己的想法删减了。为什么一部剧实际播出的时候,长度会和审查时核准的不一样?其实很好理解,一部剧审查时核准的长度,是制片方拍完的原始版本,对于他们来说,集数越多,卖给电视台的价格越高(电视剧是按集数算钱的)。对于电视台来讲,有两种情况:电视剧收视率高,播出时巴不得拉长时间(播前搞搞前情提要,播后搞搞下集剧透),把原本30集的剧搞成40集,多赚点广告费;电视剧不受欢迎,就想着办法把该剧剪短点,集数少了,花的钱也少。

    不过,按照电视台的说法,他们是不会“擅自拉长或者剪短”电视剧的。因为电视台没有剪辑权,所以他们通常是在审片时,提供一些市场方面的反馈,“建议”制片方按照需要进行剪辑。


协议规定二:卫视不得签署收视对赌协议

    在专题会议上,出席会议的电视台代表还签署了拒绝收视对赌协议的相关文件。

    实际上“收视对赌”由来已久,而因为“收视对赌”导致的弄虚作假,买卖收视率行为也屡禁不止。所谓“收视对赌协议”,是指电视台和制作方在电视剧购买保底价的基础上,约定一定点数的收视率,如果承诺兑现不了,电视台方面就会“无限降价”,如果超出预期实现承诺,电视台也不会因此加价。“收视对赌”下,不达标的制片方“有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回来”。尤其是今年“一剧两星”政策下,电视台收视压力增加,“收视对赌”也从过去的个别现象迅速发展为常态。这也导致很多制片方在生存强压之下,通过不正当渠道收买样本户来造假收视率。这种恶性的污染数据行为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。

    对于广电总局未来的治理效果,业内目前还是持观望状态,仅仅杜绝“对赌协议”,并不能根本解决收视率造假问题,因为在对赌协议广泛存在之前,收视率造假就已长期存在。



广电总局自律公约的三个反思

1.收视对赌不仅存于电视剧,综艺领域是否也需严查?

    在电视剧业界,造假、购买收视率早已是公开的秘密。播出平台为了转嫁风险,往往倒逼电视剧制作方,要对方先承诺收视率才肯购买其电视剧作品。在如此苛刻的要求下,制作方不得不大规模、不择手段地完成目标、降低成本。到头来,收损失的仍是电视剧本身的质量,以及广大的观众。

    但和电视剧的收视对赌及收视造假相比,综艺节目领域的收视造假也令人触目惊心。此次广电总局的协议主要针对电视剧领域,未来是禁收视对赌及收视造假的规范是否需要延伸到综艺领域?

    一档节目的走红,伴随而来的是诸多广告商的眼光,广告商们使尽浑身解数,不惜成本想要赢得高收视节目的下一次冠名和赞助。广告商对综艺节目大幅度投入,无疑让节目质量和水准有了充沛的后勤保障,可是,热钱的过度涌入也会形成盲目跟风、收视率造假等负面效应。去年9月,就传出消息“某大型季播节目的多个广告商要求退单,原因是对于收视率造假已经忍无可忍”。


2.道德层面的协议约束,是否真能禁止收视对赌?

    总局电视剧司召集大台签署“拒绝收视对赌协议”的自律公约。虽然出发点是好的,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。收视率造假是一个法律问题,却试图用一个道德的方法来解决,是开错了药方。解决收视率造假,一方面要让加强调查机构投入和管理,二是要加强造假处罚的立法和力度。如果没有司法介入,终究是很难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的。治理一种现象,不能一蹴而就,出台相关治理办法也不可能立即云开雾散。除了行政管理和道德制约,作假是违法行为,更需要司法介入,污染整个收视的个人和机构都要绳之以法或重罚判刑,目的是产生震慑作用。这才会对作假犯罪行为产生一定影响。

    各大卫视签署自律公约来杜绝“对赌协议”,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种现象,有效果但不治本,长远来看,不能彻底解决收视率万恶之源。因为市场收视率是硬通货,已发展成一个畸形的产业链。改变根源还需调整结构。

    目前,影视产业竞争环境很恶劣,全国免费性频道台多,实际上,以全球市场来看,国内市场上不需要这么多电视台。在电视台整合后,市场竞争不会像现在同质化、白热化,这样才有助于电视剧品质提升,产生更高的效益。但体制改革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程。


3.电视台需发掘其他环节盈利点,不只向播出环节要效益?

    目前,国内电视剧播出平台已经形成了央视、湖南、东方、江苏等群雄争霸的局面,独播剧、联播剧的竞争愈演愈烈,为了达到播出效果及预期收益,电视台下足了力气为电视剧“整容”,部分电视剧甚至被“整”得面目凌乱。第一乱:情节内容被“注水”。 第二乱:惨遭腰斩或填空。第三乱:“一鸡两吃”改头换面。一些电视台通过剧前剧后广告延长、赞助商冠名下集提示等应对措施各显神通,其他形式的广告纷纷冒头。其中,乱剪辑电视剧打的就是政策的“擦边球”,获得的是延长播出时间后大量的广告投放收益。

    与美国、韩国等国成熟的电视剧制作播出方式相比,我国的电视台在制作、播出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,还停留在“向广告要效益、靠拉长赚收视”的阶段。虽然短时间内可以看到一定效益,但如果长此以往,很可能导致观众流失。电视台应注重发掘电视剧制作、宣传、产品发行等环节中的盈利点,不应只向播出环节要效益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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